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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2-06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展融资、存款及理财等综合业务。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融资业务(包括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融资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存款及理财业务(包括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理财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 (二)中国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45%,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茂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三)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四)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五)成立日期:1912 年 2 月 5 日 (六)2021 年半年报披露的主营业务构成:个人金融业务、公司金融业务、资金业务、保险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集团资产 286,392.87 亿元,负债 261,203.29 亿元,营业收入 4,678.18 亿元,净利润 1,810.1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730.81 亿元,净资产收益率 11.19%。 中国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国银行开展上述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及理财利率不低于同期市场存款及理财利率,相关融资业务所涉及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办理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融资、存款及理财业务申请事宜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中国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中国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融资、存款及理财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均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融资 17,000 万元、存款及理财 40,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中国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中国银行提供的各项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